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绿色发展联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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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对象
发表时间:2021-03-06     阅读次数:     字体:【

改革开放40年来,中国经济迅速发展创造的奇迹举世瞩目,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都作出了重大贡献。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相辅相成、相得益彰,形成良性竞争、相互协作、共同发展。特别是在绿色产业经济发展领域,在以各地方政府为核心基础上,实现优势互补,增强企业活力与竞争力。因此,绿色发展联盟主要服务对象为:

(一)各级地方政府

在绿色经济发展过程中,政府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。由于绿色经济还处于质量经济阶段,要想推动绿色产业建设从初级阶段进入更高阶段,政府的作用还很关键,不可或缺。

同时绿色发展联盟要积极配合各级地方政府发挥职能,做企业背后坚定的支持者和服务者。联盟将配合各级政府引导社会重视绿色产业经济发展,引导舆论关注绿色产业,激发企业发展绿色经济产品的热情,促进健康的市场环境与良好市场生态的建立。

(二)国有企业

国有企业尤其央企是政府履行企业职责的象征,是发展绿色产业经济的核心力量。绿色发展联盟将协助国有企业优化国有资本投资方向和领域,推动国有资本向绿色经济产业集中。

(三)民营企业

习近平同志指出:“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,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是我们自己人。”民营企业是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,特别在传统经济领域中占据绝大多数。在此基础上,绿色发展联盟还将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在绿色经济领域发展壮大。针对处于各个发展阶段的民营企业,绿色发展联盟将依据其自身特征,在政府各部门指导配合下,为其量身打造发展规划,涵盖政策指导、政府补贴申请、市场开发、生产要素成本降低、产品推广等内容,使其在绿色经济发展领域继续发挥其重要作用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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